昨天(6月5日),成都市政府发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执行文件. 一、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: (一)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: 第一档:每月2330元(每日107元); 第二档:每月2200元(每日101元)。 (二)调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: 第一档:每小时23元; 第二档:每小时22元。 二、成都市执行一、二档的区域分别有哪些? 四川天府新区、成都东部新区、成都高新区、锦江区、青羊区、金牛区、武侯区、成华区、龙泉驿区、青白江区、新都区、温江区、双流区、郫都区、新津区。这15个区县执行一档。 成都的其他区县执行二档。 三、标准调整开始执行时间: 此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,上半年已按老标准执行的该补发差额哈。 四、最低工资标准在发放的时候还可以扣减社保、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吗? 文件规定:“以上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”,在发放工资时应扣减其代缴的社保、医保、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。 也就是:最低工资标准-社保公积金个人缴费=实发
成都市就业局随后会发文调整失业待遇金的标准,届时我们会即时推送讲解,记得关注我们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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